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9-013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易世达 | 股票代码 | 30012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祥强 | 刘琦 | ||
办公地址 | 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 | 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 | ||
传真 | 0411-84732571 | 0411-84732571 | ||
电话 | 0411-84732571 | 0411-84732571 | ||
电子信箱 | chenxiangqiang@dleast.cc | liuqi@dleast.cc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余热发电业务方面:公司余热发电业务收入主要集中于水泥行业,公司通过总承包、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及成套、技术服务等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减排的专业化服务。虽然公司是国内早期余热发电技术领先的企业,但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水泥余热发电市场的供需不均,竞争持续激烈,加之公司在余热发电技术方面的研发能力受限,核心优势已不明显,新订单基本很难实现。报告期内,公司重点进行了原有项目应收账款的清理、存货的消化、严控成本费用等工作,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扭亏为盈。(2)光伏发电业务方面:公司光伏发电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运行的合计53MW的并网光伏电站。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光伏行业投融资前景与战略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前三季度,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4.54GW,预计至2018年底光伏总装机规模可达180GW。虽然受“531新政”的影响,在光伏电站方面开始明显放缓,而分布式光伏仍保持强劲增长,预计2019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约为40GW,分布式光伏新增容量或达20GW。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光伏业务,原有光伏电站虽然因早期技术、设计等不完善,受天气及当地弃光情况影响较大,但经公司采取一定的措施后,本年度经营业绩略有改善,全年实现营业利润532.83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6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52,256,568.07 | 112,684,305.11 | 112,684,305.11 | 35.12% | 162,605,434.80 | 162,605,434.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688,474.98 | -264,247,685.99 | -264,247,685.99 | 113.88% | -62,258,325.98 | -62,258,325.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416,465.71 | -274,187,152.83 | -274,187,152.83 | 96.57% | -89,802,786.14 | -89,802,786.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34,006.10 | 5,041,325.62 | 5,041,325.62 | -404.17% | 73,770,516.42 | 73,770,516.4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2.24 | -1.49 | 114.09% | -0.53 | -0.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2.24 | -1.49 | 114.09% | -0.53 | -0.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1% | -29.32% | -29.32% | 34.03% | -5.84% | -5.84%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 | 1,254,199,122.50 | 1,397,739,483.70 | 1,397,739,483.70 | -10.27% | 1,734,183,287.80 | 1,734,183,287.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61,000,059.85 | 769,216,286.57 | 769,216,286.57 | -1.07% | 1,033,463,972.56 | 1,033,463,972.56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8,154,891.09 | 53,882,753.89 | 27,850,268.70 | 32,368,654.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392,868.62 | 13,010,916.89 | 3,315,070.86 | 10,969,618.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909,353.48 | 6,344,146.78 | 3,923,637.86 | -23,593,603.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98,743.87 | 16,823,247.89 | 2,627,451.03 | -6,485,961.1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19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19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88% | 38,730,000 | 质押 | 38,730,0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36% | 7,720,050 | ||||||||||
阎克伟 | 境内自然人 | 3.44% | 6,094,011 | ||||||||||
于庆新 | 境内自然人 | 3.07% | 5,429,023 | ||||||||||
宁波知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盛世阳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23% | 3,950,060 | ||||||||||
何启贤 | 境内自然人 | 1.89% | 3,340,581 | ||||||||||
王文娟 | 境内自然人 | 1.59% | 2,806,717 | ||||||||||
敬瑞丰 | 境内自然人 | 1.54% | 2,721,023 | ||||||||||
汪清春 | 境内自然人 | 1.50% | 2,647,200 | ||||||||||
张映浩 | 境内自然人 | 1.48% | 2,616,65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阎克伟和股东何启贤具有关联关系;股东阎克伟控制股东于庆新的证券账户;其他未知。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光伏产业链相关业;节能环保服务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25.66万元,同比增加35.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8.85万元,同比增加113.88%,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扭亏为盈。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巩固与发展为主题,一方面以 “三降一退”、严控四大流动资产为主线,做好传统业务巩固和资产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另一方面积极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战略所确定的重点领域,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积极探索企业转型发展路线。(1)主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传统余热发电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来源于现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能源服务费以及部分余热发电工程项目完工;公司光伏发电业务运行稳定,为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运营的并网光伏电站,公司组织人员积极内部挖潜、夯实管理、严控费用,尽量减少天气、限电、设计缺陷等不可控因素给企业造成的经营压力,格尔木神光全年累计并网电量6,453.57万度,实现电费收入5,301.79万元。报告期内,经审慎研究分析宏观金融政策和投融资市场大环境,公司针对商业保理业务制定了以自有资金开展业务为主,不盲目通过银行融资等杠杆手段拓展业务规模的战略。上海易世达累计签订保理业务订单12份,投放融资总金额11,450万元,目前在手订单履约状况良好,暂不存在违约风险。(2)营运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公司投资活动积极拓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审批和实施,累计实现理财收益1,507.2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严控四大流动资产规模,深入做好资产结构优化。应收账款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进入了攻坚阶段,公司积极应对,一事一议,分解任务,落实到人,扎实做好目标分解与绩效挂钩,通过诉讼、协商等方式进行清收催欠,取得了较好成效,母公司应收账款进一步降低,期末较期初减少59.22%。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存货消化结果显著,期末较期初减少81.65%。报告期内,为了集中优势资源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喀什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喀什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75%的股权以人民币4,165万元转让给喀什飞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喀什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的股权。报告期内,公司位于大连市高新园区龙头分园的“易世达科技园”项目受配套等各种原因影响一直未投入使用,公司于2018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土地回购意向书的议案》,经与大连市高新园区管委会(简称:园区管委会)友好协商,为有效盘活龙头分园土地资源,支持公司长远发展,解决公司面临的资金受限等困难,公司与园区管委会签署了土地回购《意向书》,由园区管委会整体回购公司“易世达科技园”项目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发布了《关于土地回购意向书的进展公告》,公司与园区管委会就上述意向内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洽谈,签署了回购《备忘录》。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回购事项签署<
收购协议书>的议案》,公司与园区管委会签署了正式《收购协议书》,由园区管委会整体回购公司“易世达科技园”项目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总价款108,524,453.3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收到上述转让款36,336,655.28元。(3)内部治理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于2018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优化部分部门的职能管理和业务配置,并增设风险控制部,筹划逐步建立集团公司式风险防范体系。根据最新的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专项小组,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制定计划分阶段完成新旧制度的更替和修正。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转型发展道路,做好了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路径的研究,力争早日实现企业的转型突破。
(4)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25.66万元,同比增加35.12%;营业利润为3,762.03万元,同比增加114.18%;利润总额为3,668.4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3.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8.85万元,同比增加113.88%;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同比增加114.09%。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5.1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7.63%,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余热发电项目完工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所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1.50%,主要系报告期内余热发电业务销售人员薪酬及售后服务等费用减少所致。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前期研发项目结束,报告期无研发项目所致。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03.75%,主要系报告期项目回款减值准备转回所致。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02.53%,主要系报告期处置易世达科技园项目资产,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收益所致。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25.70%,主要系报告期理财产品收益和处置子公司收益增加所致。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309.23%,主要系报告期处置易世达科技园项目产生资产处置收益所致。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3.24%,主要系报告期与供应商债务重组利得增加所致。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55.50%,主要系报告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能源服务 | 41,674,533.01 | 10,532,128.70 | 25.27% | 4.13% | 23.94% | 4.04% |
建造合同 | 3,928,723.26 | -3,389,285.37 | -86.27% | -68.41% | -175.52% | -122.36% |
余热发电设备成套 | 48,393,952.43 | 645,608.56 | 1.33% | 647.09% | -62.74% | -25.42% |
光伏发电 | 53,017,870.19 | 32,727,043.06 | 61.73% | -0.38% | 34.34% | 15.95%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25.66万元,同比增加35.12%;营业成本10,819.52万元,同比增加47.63%;营业利润为3,762.03万元,同比增加114.18%;利润总额为3,668.4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8.85万元,同比增加113.88%;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同比增加114.09%。报告期内,部分停滞项目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公司余热发电工程业务营业收入增加;公司合同能源服务业务运营情况好转;光伏发电业务因光照情况低于历史平均气象条件,导致营业收入减少;公司持续加强各项费用严格管控及应收账款回款管理,取得较好成效;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同比增加;转让子公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易世达科技园”项目政府整体回购取得资产处
置收益。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A、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B、利润表: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C、股东权益变动表: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①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在上海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2018年6月26日,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完成注册手续,并取得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报告期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②公司全资子公司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中兵北斗防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签署了《合资协议》,共同出资在上海设立一家有限公司,其中聆感科技持有51%的股权。该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取得了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上海聆感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报告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③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8日、1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手续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注销手续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密易世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浮市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完成了相应的注销登记手续,本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④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喀什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喀什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75%的股权以人民币4,165万元转让给喀什飞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喀什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