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易世达: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4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世达”、“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元。截至2010年9月28日,共募集资金8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779.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3-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4,698.87万元,其中2018年度投入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282.5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9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均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元)
交通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212060070018010044335活期21,660.40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软件园支行411903868510999活期6,006,211.7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3400202319005111310活期61,886.71
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0603014170005128活期313,823.62
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706136401定期36,421,964.58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50,000,000.00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50,000,000.0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100,000,000.0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100,000,000.00
合 计342,825,547.05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11,201.6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具体项目事项。2017年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8年7月13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易世达《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9]第210ZA0381号《 关于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易世达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易世达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易世达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庆 刚

尤 墩 周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