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 定,正源控股股份有 限 公司(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由于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6年度因追溯重述后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4月1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事项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18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750万元到4,050万元。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2、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后,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经审计后的 2018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