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 年12月31日2. 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39)中预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2.78万元—3,846.8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为-30.00%—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 目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增长:-20% - 10% | 盈利:3,846.83万元 |
盈利:3,077.46万元–4,231.51万元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作出的业绩预计是基于前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第四季度的预计经营情况。现在,第四季度经营期已结束,实际经营情况略好于此前的预
期,我们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会较之前的预计略有增长。因此,将变动区间修正为-20%-10%。
四、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为准。
2. 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