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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药关于签订动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6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动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位于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79号房屋的权利人为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集团”),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该房屋的承租方即实际使用人。因历史原因,新世界集团长期以相当于公有非居民房屋租赁价格低价租赁给公司 , 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医药连锁”)用于开设药房,该房屋年租金为1.31万元。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10月15日作出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15】4号),金陵东路379号房屋被纳入此次征收范围,新世界可获得该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含房屋评估价款、装潢补贴、停业补偿等)合计为10,245,155.20元。其中:建筑面积为88.33平方米的房屋补偿款(房屋评估价款)为7,432,969.50元,由公司自行搭建的建筑面积为30.27平方米的房屋补贴(产证未登记建筑面积)为1,018,888.20元,其他(补贴、补偿、奖励等)1,793,297.50元。公司已于2018年7月23日已完成房屋交接手续。

上述房屋第一医药用于开设药房已有多年,第一医药的前身为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商业网点”),2001年资产重组时,新世界集团将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第一医药连锁等)整体资产注入原商业网点公司。

考虑到房屋使用权属的历史渊源,公司经与该房屋产权人协商,确认参照使用权房动迁补偿标准作为该房屋定价基础。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就动迁补偿分配事宜拟签订动迁补偿协议。新世界集团保留该房屋评估价款7,432,969.50元的20%(1,486,593.90元),剩余补偿款均归公司所有,即公司拟可获得动迁补偿款合计为8,758,561.30元,并在2019年1月31日前新世界集团向公司一次性支付。

上述事项已经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甲方: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协议主要内容金陵东路379号的房屋获得动迁补偿款(含房屋评估价、停业损失、装修补贴等)合计为10,245,155.20元。

在上述动迁补偿款中,新世界保留该房屋征收补偿款中的房屋评估价款的20%,其余补偿款归公司所有,即公司可获得动迁补偿款合计为8,758,561.30元。

3、动迁补偿款支付方式:新世界集团应在2019年1月31日前向公司一次性支付8,758,561.30元。

4、协议生效: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搬迁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医连锁的经营未造成重大影响,原门店的人员均已得到安置(均安置在一医连锁新开的门店或其他门店)。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动迁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预计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积极的影响。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动迁补偿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签署。

五、备查附件

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㈡动迁补偿协议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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