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24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1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总承包项目短期结余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大型股份制上市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如公司在上述人民币6亿元的额度内滚动使用金额超过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本决议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