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具体公告如下:
1、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12个月。
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12个月。
3、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12个月。
以上银行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