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100449),发证时间:2018年11月27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2018年至2020年),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2018年度及后续两个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暂按25%预交,但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已综合考虑了该所得税调整因素,年度业绩仍在预计范围内,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三、备查文件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100449)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