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暨权益变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 月 15 日,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新余旻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旻杰投资”)及实际控制 人赵淑文女士发来的通知, 2019 年 1 月 14 日,深圳华信同行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信同行”)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82,221,250 股给旻杰投资,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7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公告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9-004)。
2019年1月23日,前述股份协议转让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
二、协议转让股份过户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前述股份协议转让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
三、协议转让前后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前述股份转让之前,新余旻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1,25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03%,赵淑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100,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8%,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6,353,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71%。华信同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新余旻杰转让公司股份82,22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79%。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新余旻杰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213,474,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82%,赵淑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100,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8%,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8,57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50%。华信同行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据此,华信同行与新余旻杰于2015年10月20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股份转让协议》”)已经解除,华信同行与新余旻杰在《原股份转让协议》以及本次交易《股份转让协议》两份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结清。除《合作框架协议》所约定的华信同行向新余旻杰支付补偿金的义务外,华信同行与新余旻杰相互之间不存在其他需要履行的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