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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星: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4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9-01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以通讯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28号公司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会利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更。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Beijing New Oriental Star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Co., Ltd.”变更为“BEIJING AOSAIKANGPHARMACEUTICAL CO.,LTD.”,公司证券简称由“东方新星”拟变更为“奥赛康”(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75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更。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药品研发;保健品、医疗器械相关的研发;科技及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资本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总部管理。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工商登记机关要求修改经营范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向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Grand Mission HoldingsLimited)、伟瑞发展有限公司(Vast Luck Development Limited)、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7,227.80万元变更为92,816.0351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注册资本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运营需要,《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19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基础上,拟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进行进一步的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六、审议通过《关于取消股东大会并另行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5),拟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现因会议筹备、工作安排等原因,预计无法如期召开原定于2019年1月28日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提议取消原定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定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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