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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3

公告编号:2019-006证券代码:833550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16 号华瀚创新园办公楼 D 座 102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杜武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1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4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提升公司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故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为顺利完成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顺利完成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积极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将以双方协议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增进、杨健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一)经与会股东及记录人签字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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