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李坚、文红光、贾宝罗合计持有的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就本次交易,公司于2018年12月15日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79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通知书》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通知书》提出的相关问题和需要落实的事项进行了讨论和研究,积极准备相关问题的答复、核查及落实等相关工作。由于《反馈意见通知书》的相关问题需要进一步核查、落实,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因此,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待《反馈意见通知书》所涉相关书面回复材料准备齐全后,公司将依法及时披露《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文件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公司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核准以及何时最终取得上述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
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