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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工作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

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2、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3、《通知》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及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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