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请贷款3,400万元,公司以珠海市香洲区前湾二路2号综合楼4层、5层物业进行抵押担保,贷款期限 10 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监管部门对公司债挂牌转让的要求,同意制定并实施《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