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公告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接到公司股东陈功林先生、陈静女士、陈也寒先生的通知,陈功林先生、陈静女士、陈也寒先生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拟将陈功林先生、陈静女士、陈也寒先生持有的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6.19%的股份5,448,449股转让给泰豪集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合作备忘录及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功林、陈静及陈也寒)》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19年1月22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陈功林先生、陈静女士、陈也寒先生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1月22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双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陈功林 | 10,697,494 | 12.16% | 7,951,265 | 9.04% |
陈静 | 7,528,805 | 8.56% | 5,592,361 | 6.36% |
陈也寒 | 3,000,000 | 3.41% | 2,234,224 | 2.54% |
泰豪集团 | 0 | 0.00% | 5,448,449 | 6.19% |
三、其他说明1、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19年1月2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过户完成后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泰豪集团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