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反担保措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变更反担保措施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反担保措施的议案》,同意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克”)变更反担保措施,并释放阿拉尔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水务”)20%股权的质权。
有关本次担保及反担保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2018年9月12日及2019年1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8-025)、《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8-028)、《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3)、《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1)、《关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反担保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4)。
二、本次变更反担保措施进展情况
近日,在本公司完成解除阿拉尔水务40%股权质押手续后,艾特克已将处于本公司监管账户中的4,000万元人民币划转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归还艾特克在包商银行合同号为2018100001THXD01LJ000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部分借款。同时,阿拉尔水务向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转让80%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亦已办理完成,并且本公司已重新办理完成阿拉尔水务20%的
股权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为艾特克提供的担保金额变更为人民币4,000万元,艾特克提供的反担保措施为阿拉尔水务20%股权的质押及艾特克控股股东徐畅、吴爱君夫妇共同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为艾特克向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备查文件
1、包商银行关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归还4000万本金的说明;
2、艾特克水务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