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2019-005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国外运”)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于2018年5月28日出具了《关于增持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承诺若中国外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任一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价低于中国外运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A股发行价格,即人民币5.24元/股(除息调整后),则招商局集团或其关联控制企业将在该5个交易日内,合法合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进行增持,增持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资金,直至以下两项情形中发生时间的最早者:(1)前述资金用尽;(2)中国外运A股交易价格高于发行价格。招商局集团或其关联控制企业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 2019年1月18日,招商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59,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增持金额295,706,467.58元人民币,详细情况请查询本公司于2019 年 1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1 号)。
? 2019年1月21日,招商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230,574 股,扣除误操作卖出的500,000股后,净增持公司股份6,730,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扣除为重新买回前述误操作卖出的500,000股股票所花费的金额后,本日增持金额34,421,628.82元人民币。
? 2019年1月21日,招商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在实施增持本公司股份操作中,由于操作失误,将
“买入”误操作为“卖出”,错误卖出本公司股票500,000股,卖出成交均价为5.09元/股。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经自查,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本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一、承诺履行主体的基本情况
1、承诺履行主体:招商局集团。
2、本次承诺履行前,招商局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1,442,683,4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400,803,875股的19.49%;招商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含A、H股)4,011,462,644股,占总股本的54.20%。
二、《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换股股东的利益,避免本公司上市后股价的非理性波动,招商局集团于2018年5月28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中国外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任一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价低于中国外运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A股发行价格,即人民币5.24元/股(除息调整后),则招商局集团或其关联控制企业将在该5个交易日内,合法合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进行增持,增持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资金,直至以下两项情形中发生时间的最早者:(1)前述资金用尽;(2)中国外运A股交易价格高于发行价格。招商局集团或其关联控制企业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三、承诺履行进展
2019年1月21日,招商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230,574 股,扣除误操作卖出的500,000股后,净增持公司股份6,730,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扣除为重新买回前述误操作卖出的500,000股股票所花费的金额后,本日增持金额34,421,628.82元人民币。
截至2019年1月21日收盘后,扣除误操作卖出的500,000股后,招商局集
团已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66,110,5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9%,累计增持金额330,128,096.40元。
截至2019年1月21日收盘后,招商局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1,508,794,01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39%;招商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含A、H股)4,077,573,21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10%。
四、本次误操作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9年1月21日,招商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在实施增持本公司股份操作中,由于操作失误,将“买入”误操作为“卖出”,错误卖出本公司股票500,000股,卖出成交均价为5.09元/股。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经自查,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本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对本次误操作的补救措施
本公司及招商局集团针对本次误操作的补救措施如下:
1、意识到误操作后,招商局集团及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500,000股,将前述误操作卖出的500,000股及时买回。
2、根据《证券法》第47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招商局集团本次误操作中获取收益100,000.00元上缴归本公司所有。计算方法如下:卖出500,000股成交金额为2,545,000.00元,以2019年1月21日(含)前六个月内买入交易按成交价格由低到高排序,前500,000股的合计成交金额2,445,000.00元为成本(即4.89元/股×500,000股=2,445,000.00元),差额100,000.00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上缴本公司。
3、招商局集团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就该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4、招商局集团承诺,将根据本公司 A 股股票交易价格情况继续履行关于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的承诺,并在增持完成后的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5、本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五、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日增持中存在短线交易行为,但经自查,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本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招商局集团将在未来3个交易日内视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价格情况继续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