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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8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1月1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16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王永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董事会的规定,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合伙企业及子公司受让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广州佳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得基金”)、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星河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博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安达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宝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立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尚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花城创投”或“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总规模为人民币47,010万元,公司将投资10,000万元,占总规模的21.2721%。其中,普通合伙人(GP)为佳得基金,有限合伙人(LP)为其余合作方。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香雪健康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健康”)与西藏佳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乾城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受让佳得基金原股东广州佳都投

资有限公司﹑广州佳都汇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持有佳得基金100%的股权,同意签署《广州佳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佳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7-3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佳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17-001号),同时考虑佳得基金设立及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等发生的前期费用情况,以及其他投资人协商约定,同意佳得基金100%股权转让对价总值为3000万元,香雪健康将以540万元价格受让广州佳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佳得基金18%的股份。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投资合伙企业及子公司受让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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