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蓝晓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9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并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并于2019年1月6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9年1月6日至2019年1月16日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文件等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考核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