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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关于关注函回复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9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9-00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注函回复函的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塔实业”)于2019年1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5号),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2019年1月9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你公司持有的宁夏西北轴承轨道交通轴承有限公司、宁夏西北轴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西北轴承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中保融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被银川市公安局冻结,我部对以下事项表示关注:

1、请你公司说明2018年前三季度上述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金额及分别占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并说明你公司及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是否正常有序开展。

回复:如下表

单位:元

公司名称1-9月营业收入1-9月净利润各公司营业收入占比各公司净利润占比
宁夏西北轴承轨道交通轴承有限公司0.00-1,997,419.710.00%26.65%
宁夏西北轴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927,806.29-2,385,392.693.60%31.82%
西北轴承有限公司37,720,832.24-759,059.2512.43%10.13%
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9,708,760.6827,545.683.20%-0.37%
西北轴承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672,444.69-55,028.380.22%0.73%
中保融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836,839.424,527,941.881.92%-60.41%

本公司及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未因股权冻结受到影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2、请你公司董事会结合子公司股权冻结情况就相关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受到严重影响,是否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或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等《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事项。

3、请你公司尽快采取相关措施了解上述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原因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公司将尽快采取措施了解原因并披露。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宁夏西北轴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于2018年12月3日被冻结,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的股权于2018年12月4日被冻结,中保融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股权于2018年12月5日被冻结,宁夏西北轴承轨道交通轴承有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西北轴承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股权于2018年12月12日被冻结。但你公司直至2019年1月9日才披露上述信息,请你公司说明原因。

回复:公司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冻结事项相关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一直正常,公司亦未有被调查情形,因此未能获悉股权冻结事项。公司股价自1月7日至1月9日出现异动,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就应披露事项进行自查,公司获悉股权冻结事项,

并及时于异动公告同日发布股权冻结公告。

5、你公司股价自1月3日起连续上涨,累计涨幅42.52%,其中1月7日、8日和9日连续三日涨停。请你公司:

(1)严格按照本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9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发函询问了持有我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经核实,公司不存在重大事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处;

?经核实,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性变化;

?截止目前,根据公司自查以及相关方的书面回函,公司及持有我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⑤经查询,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因司法强制执行,被

动卖出公司股票661万股。

综上,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严格按照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书面函询,说明实际控制人等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经书面函询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回函如下:我集团公司无涉及宝塔实业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你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关于你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我集团公司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履行相关义务。

(3)严格按照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近期公司未接受机构或个人投资者调研,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查,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5)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项。

回复:公司自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6、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已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2018年的业绩预计情况,如有,请说明相关情况并披露主要财务指标。

回复:公司不存在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

提供2018年的业绩预计情况。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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