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进展的
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8),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芳女士,将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9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769%)。
鉴于吴芳女士已于2019年1月18日从公司离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吴芳女士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能转让公司股份,即原减持计划于2019年1月18日提前结束。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吴芳女士于2019年1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201,825股,减持均价为9.1590元,占公司总股本0.124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吴芳 | 合计持有股份 | 4,480,000 | 2.7694% | 4,278,175 | 2.644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20,000 | 0.6924% | 918,175 | 0.567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360,000 | 2.0771% | 3,360,000 | 2.0771% |
二、其他相关说明1、吴芳女士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吴芳女士本次减持与其2018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减持计划一致。
3、吴芳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截止本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由于吴芳女士的离职提前到期,且减持计划结束,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