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惠柏新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8

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裕镜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79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惠柏新材料科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终止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公司聘请广发证券担任公司推荐挂牌与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以来,广发证券勤勉尽责,对公司从挂牌至今的信息披露进行了事前审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将由东吴证券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将由东吴证券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相关变更资料、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办理相关手续、其他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相关变更资料、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办理相关手续、其他相关事宜。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第114条增加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内容,为与《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内容保持一致,现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相应修订。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第114条增加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内容,为与《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内容保持一致,现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相应修订。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张家边支行申请办理贴现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张家边支行申请办理贴现业务,即以公司持有的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具体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渣打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49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游仲华先生、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游仲华先生、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49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游仲华先生、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49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游仲华先生、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游仲华先生、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公告编号:2019-010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芳、徐一兵

(三)结论性意见

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游仲华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的大会决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