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1月17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授予528.5万股限制性股票。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