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04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1月17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在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以现场口头通知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
5.会议主持人:董事姚秀珠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姚秀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范行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选举姚秀珠女士为公司董事长,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郑庆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范行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选举郑庆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范行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选举郑庆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姚秀珠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范行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姚秀珠董事长提名拟聘任姚秀珠为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范行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姚秀珠董事长提名拟聘任姚秀珠为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9-00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郑庆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范行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姚秀珠提名拟聘任郑庆良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赖春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范行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姚秀珠提名,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赖春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范行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姚秀珠提名,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赖春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高曼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范行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姚秀珠提名,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高曼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换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至2019年1月1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确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姚秀珠女士(主任委员)、刘勇先生、王文广先生审计委员会:刘勇先生(主任委员)、王文广先生、张俊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文广先生(主任委员)、刘勇先生、郑庆良先生提名委员会:刘勇先生(主任委员)、王文广先生、姚秀珠女士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至2019年1月1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确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姚秀珠女士(主任委员)、刘勇先生、王文广先生审计委员会:刘勇先生(主任委员)、王文广先生、张俊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文广先生(主任委员)、刘勇先生、郑庆良先生提名委员会:刘勇先生(主任委员)、王文广先生、姚秀珠女士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