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19,824,140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
一、模塑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49,560,351股,发行价格为12.51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09,043,60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358,603,951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具体获配股数如下:
序号 | 认购对象 | 股数(股) |
1 | 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 | 9,912,070 |
2 |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556,354 |
3 |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952,837 |
4 |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470,023 |
5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912,070 |
6 |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3,756,997 |
合 计 | 49,560,351 |
201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58,603,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6年6月22日,公司实施完毕权益分配,本次转增股本后,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股股数由9,912,070股变更为19,824,140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集团”)承诺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2015年2月10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2月10日(非交易日顺延)。
2、由于模塑集团在公司并购道达饰件时追加承诺"在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模塑集团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模塑科技的股份",因此模塑集团2015年非公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将延长至2019年1月22日。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824,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6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为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 | 74,809,477 | 19,824,140 | 2.8426% | 2.3966% |
合 计 | 74,809,477 | 19,824,140 | 2.8426% | 2.3966% |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股) | 本次变动股数(股) | 本次变动后(股) | |
增加 | 减少 | |||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 129,794,814 | 0 | 19,824,140 | 109,970,674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697,383,901 | 19,824,140 | 0 | 717,208,041 |
合 计 | 827,178,715 | 19,824,140 | 19,824,140 | 827,178,715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模塑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模塑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时所做出的承诺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模塑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确认书;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