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议案的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为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聘任董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原总经理王皓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9年1月10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我们同意王皓先生的申请,自董事会同意之日起解除聘任王皓先生总经理职务。
2、本次公司拟聘任总经理人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合规。经审阅董宇先生的工作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148 条规定的不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况。
4、经了解董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资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同意董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钱凯 、文岚 、陈晓棠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