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姜小仪先生、胡文先生递交的《关于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函》。
因公司股东新余旻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旻杰”)、深圳华信同行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信同行”)、高云涛签署了《深圳华信同行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云涛与新余旻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解除广电电气股份转让协议事宜之框架协议》,一旦深圳华信同行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依据前述协议过户至新余旻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姜小仪先生、胡文先生将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上述两人任职至前述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若两位董事届时辞职,公司将及时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