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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6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A栋16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9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部监事和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潘磊先生、夏如意先生和罗卫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名张瑞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潘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夏如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罗卫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张瑞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马敬仁先生、刘泽华先生和蔡敬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马敬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刘泽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蔡敬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2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A栋1606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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