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2月25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88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开配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回复具体内容见2019年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公告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