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于2019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19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董事会进一步明确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简称“本次配股”)配股比例: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2.9327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交所及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31,112,944股为基础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624,991,493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于《证券时报》的2019-005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有关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工作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配股获授权人士,上述获授权人士将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授权范围、有效期限,办理本次配股过程中的具体事务。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