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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华股份: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4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为配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战略和资本运作计划,提高决策效率,节约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等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还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愿意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必要时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19年第

公告编号:2019-004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4日)的《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1.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且未授权他人出席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2.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方式明确提出回购申请的,实际控制人或协调第三方将在公司终止挂牌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股份。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明确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的,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身份信息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告编号:2019-004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股份回购安排未能在承诺期届满前实施完成的,则上述承诺逾期自动失效,承诺人有权不再继续履行该承诺(承诺人自愿继续履行的除外)。

(四)因股票回购事宜正在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中的股东,最终结果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五)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所有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田丰

联系电话:18653211868

联系邮箱:tian@sinoglorygroup.com

传真:0635-2909033

邮政编码:252400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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