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12日,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冠尉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的议案获得出席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68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6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5,913,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9,437,051.00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6,476,149.00元。在公司的积极推进下,募投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进行,截至2019年1月12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中的683,442,543.54元(未经审计)投入募投项目。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本议案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光弘科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