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北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北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辞职后,李北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李北伟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北伟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北伟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李北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北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