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1日以书面递交、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