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94号文核准,根据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最终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97,619,0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5.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2,430,397.2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7,569,598.58元。上述资金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2016年10月28日出具会验字[2016]4907号《验资报告》,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鄄城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鄄城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阳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16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16-074)。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募投项目 | 备注 |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 1102240229013387018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鄄城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 10537001040002958 | 宣力新能源菏泽鄄城左营风电场项目(150MW) | |
鄄城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 8112001013200223472 | 宣力新能源菏泽鄄城左营风电场项目(150MW) | |
南阳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 1102240219001339159 | 宣力新能源南阳桐柏歇马岭风电场项目(100MW) | 已销户 |
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 89120154740008126 | 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项目(80MW) | 已销户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南阳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银行账号:1102240219001339159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月9日,南阳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承诺全部投入“宣力新能源南阳桐柏歇马岭风电场项目(100MW)”,账户余额为0.00元。
3、专户注销情况
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销户日期为2019年1月9日,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阳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同中德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募投项目 |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 1102240229013387018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鄄城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 10537001040002958 | 宣力新能源菏泽鄄城左营风电场项目(150MW) |
鄄城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 8112001013200223472 | 宣力新能源菏泽鄄城左营风电场项目(150MW) |
四、备查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回单。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