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进行了核实统计,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账户被冻结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冻结执行人 |
1 |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银川同心南路支行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岳阳市云溪区法院 |
2 |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岳阳市云溪区法院 |
3 |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银川西夏支行 | 岳阳市云溪区法院 |
4 |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兴庆区支行 | 岳阳市云溪区法院 |
二、账户被冻结原因及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因部分债务纠纷被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冻结部分账户,涉及金额约177万,因与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4-021、2014-054、2015-004、2016-114号公告),被岳阳市云溪区法院冻结部分账户,涉及债务金额尚在核实,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除冻结事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目前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除冻结消除相关影响。公司与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纠纷对公司当年损益可能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具体金额尚在核实。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