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重要提示:
●票面利率是否调整:不调整●起息日:2019年2月4日
根据《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简称:16桂东01,债券代码:135219,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或者下调幅度为0至3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调整后票面年利率在债券续存期后2年内固定不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为6.30%,并在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为保证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16桂东01(135219)
4、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30%,债券存续期前三年固定不变。
7、起息日:2016年2月4日
8、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2月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到期日:本次债券到期日为债券发行首日后5年。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债券发行首日后3年。
10、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21年2月4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9年2月11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21年2月4日兑付。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2、上市时间与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自2019年2月4日起,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仍为6.30%,保持不变。公司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2016年2月4日-2019年2月3日)的票面利率为6.3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的后2年(2019年2月4日-2021年2月3日)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仍为6.3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公司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或选择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具体回售实施办法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回售实施的公告》。
四、本期债券回售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培军、梁晟电话:0774-5297796传真:0774-5285255
2、主承销商: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屈炜杰电话:0771-5539038、0771-5569592传真:0771-5530903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