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05 债券简称:16天顺01债券代码:112567 债券简称:17天顺债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宁波东路28号)
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19年1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中德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节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概要
一、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名称: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6天顺01。债券代码:112405.SZ。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6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6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前1个交易日。
发行规模:4亿元。
发行利率:5.00%
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6天顺01”的信用等级为AA。二、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名称: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债券简称:17天顺债。
债券代码:112567.SZ。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1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1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前1个交易日。
发行利率:5.40%
债券信用等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7天顺债”的信用等级为AAA。
第二节 关于公司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百分之二十的说明
一、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
2019年1月8日,发行人发布了《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7年末净资产(经审计)的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1、2017年末净资产金额:496,196.78万元;
2、2017年末借款余额:324,193.13万元;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446,288.84万元;
4、累计新增借款金额:122,095.71万元;
5、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24.61%。
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新增借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17年末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累计新增借款 | 累计新增借款占2017年末净资产的比例 |
1 | 银行贷款 | 134,450.00 | 278,129.60 | 143,679.60 | 28.96% |
2 |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80,000.00 | 87,897.79 | 7,897.79 | 1.59% |
3 | 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 109,743.13 | 80,261.44 | -29,481.69 | -5.94% |
4 | 其他借款 | - | - | - | - |
合计 | 324,193.13 | 446,288.84 | 122,095.71 | 24.61% |
三、2018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状况良好,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2018年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二、后续工作安排
2018年1-12月, 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7年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20%,中德证券作为“16天顺01、17天顺债”的受托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对发行人新增借款情况、新增担保情况、公司经营情况、信用评级情况等进行持续跟踪披露。
(本页无正文,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