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1月2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19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反担保措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监管其银行账户的前提下,释放其全资子公司阿拉尔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20%股权的质权,不会损害公司利益,监事会同意其变更反担保措施,监事会也将继续对其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反担保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4。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