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19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海外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收购马来西亚公司GREENOVATION INDUSTRIES (M) SDN BHD的全部股份并对其进行增资,同意公司以GREENOVATION INDUSTRIES (M) SDNBHD为实施主体在马来西亚雪兰莪建设以再生浆为主的生产基地。
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19年1月12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海外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9-003。
二、以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反担保措施的议案》。
同意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反担保措施,并释放阿拉尔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20%股权的质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19年1月12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反担保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4。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