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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关于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合作的框架性、指导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操作细节等还需根据具体的业务和项目签署正式协议,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2、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将由具体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决定。因此对公司具体的业绩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合科技”)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紧紧把握国家对信息安全和国产化高度重视的良好机遇,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智慧轨道交通、智慧园区、智慧水务、智慧照明等相关领域数据流量和场景的应用及业务商业化发展,于2019年1月9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2、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协议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08年4月8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673959654P

4、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6号8幢

6、法定代表人:胡晓明

7、经营范围: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存储转发类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域名解析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利用自有网站发布国内网络广告(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

子产品(除专控),数码产品;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简介:阿里云是全球领先的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科技公司,为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开发者和政府机构提供服务。阿里云的目标是驱动数字中国,其致力于以在线公共服务的方式,提供安全、可靠的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让计算和人工智能成为普惠科技。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

(1)技术融合:基于双方在各自行业的领先技术能力,共建融合方案和产品。其中众合负责业务场景和技术设计,阿里云负责云平台、大数据和AI技术支撑,并基于双方的合作形成融合方案和可能的共建产品。

(2)商务渠道合作:建立双方在轨道交通、节能环保行业的信息渠道共享机制,固定每两周进行一次商务信息互换。

(3)行业影响力拓展:双方在有行业影响力的发布会、展会、技术论坛等场合互相支持,相互站台,进行融合方案发布、技术和产品发布等活动,共同扩展双方在合作领域的行业影响力。

2、合作模式

(1)项目合作的模式

? 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智慧轨道交通、智慧园区、智慧水务和智慧

照明相关项目,共同组织向客户宣讲产品理念、功能、特性、技术特点等售前服务和支持工作。

? 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补。在客户信息共享、商务信息共

享、商务渠道推荐等方面进行相互支持和合作。

? 在与客户的项目进入合同谈判阶段或竞标阶段的同时,双方需就该特定

项目的合作另行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并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结算方式。

? 成立联合项目交付团队,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中所约定甲

乙方负责的交付事务。

? 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2)共同开展产品研发合作的模式

双方基于轨道交通智能运维相关项目,共同组成研发团队,一起合作研发产品,在双方确认产品内容与相关技术细节后,按照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项目协议约定共同投入资源进行产品的开发、市场宣传、市场营销、面向客户进行售前等工作。

(3)其他模式

双方合作模式不限于以上两点,根据技术和行业发展,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的合作模式和产品研发目标,共同拓展市场领域。

3、合作期限

协议自生效日起有效期1年。

四、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与阿里云的战略合作,是公司与阿里在现有业务合作基础上的全面升级,是公司聚焦智慧城市领域、驱动行业数据和场景应用的重要战略举措,有助于提升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

2、此次合作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加快走向大数据和云服务化,通过充分发挥众合科技已积累的丰富的行业数据和应用场景资源,结合阿里云全球领先的云计算技术实力,通过开展深度技术融合,实现双方市场、技术及产品资源的优势叠加与互补,有利于公司开发新市场和整合孵化创新产品,共同推进行业智慧化发展。

3、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合作的框架性、指导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操作细节等还需根据具体的业务和项目签署正式协议,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将由具体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决定,因此对公司具体的业绩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2、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作项目协议及后续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阿里云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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