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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0

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5号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你公司持有的宁夏西北轴承轨道交通轴承有限公司、宁夏西北轴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西北轴承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中保融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被银川市公安局冻结,我部对以下事项表示关注:

1. 请你公司说明2018年前三季度上述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金额及分别占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并说明你公司及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是否正常有序开展。

2. 请你公司董事会结合子公司股权冻结情况就相关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受到严重影响,是否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3. 请你公司尽快采取相关措施了解上述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原因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宁夏西北轴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于2018年12月3日被冻结,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的股权于2018年12月4日被冻结,中保融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股权于2018年12月5日被冻结,宁夏西北轴承轨道交通轴承有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西北轴承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股权于

2018年12月12日被冻结。但你公司直至2019年1月9日才披露上述信息,请你公司说明原因。

5. 你公司股价自1月3日起连续上涨,累计涨幅42.52%,其中1月7日、8日和9日连续三日涨停。请你公司:

(1)严格按照本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9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严格按照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书面函询,说明实际控制人等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3)严格按照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5)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项。

6. 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已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2018年的业绩预计情况,如有,请说明相关情况并披露主要财务指标。

请你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

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你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员注意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19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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