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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0

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9-00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2,900万元,不超过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09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预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900万元,不超过3,000万元。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9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09元/股(含)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481,389股,不低于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09元/股(含),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6、拟回购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9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09元/股(含)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481,389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349,857,22353.07%349,857,22353.27%
二、无限售流通股309,396,18146.93%306,914,79246.73%
三、股份总数659,253,404100.00%656,772,015100.00%

8、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736,899,476.8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521,166,933.28元,流动资产为4,040,243,245.41元;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和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5%、0.66%、0.74%。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3,000万元的股份回购资金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9、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行为。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并通知债权人;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7、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预案的情况

2019年1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上市公司尚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预案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尚须提交公司将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上市公司回购预案尚须通知债权人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后通知债权人。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下列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预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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