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及结构型存款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和5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18年1月9日,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涉及的理财专用结算账户1户,具体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 |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支行 | 81200401302007581 |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