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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19年1月9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2000万元增至7000万元,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科技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5000万元增至11000万元。具体如下:

1、资产管理公司本次增资情况

(1)基本情况

资产管理公司注册地址为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315号,法定代表人王英峰,主要从事企业资产管理、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等业务。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600万元,持有其80%股权;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商务”)出资400万元,持有其20%股权。

(2)本次增资情况

本公司与澳柯玛商务按原出资比例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本公司新增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澳柯玛商务新增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增资后,资产管理公司股本增加至7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600万元,持有其80%股权,澳柯玛商务出资1400万元,持有其20%股权。

2、环境科技公司本次增资情况

(1)基本情况

环境科技公司注册地址为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2877号,法定代表人王英峰,主要从事空调、洗衣机、干衣机、中央空调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澳柯玛商务出资2650万元,持有其53%股权;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出资2350万元,持有其47%股权。

(2)本次增资情况

澳柯玛商务与员工持股平台按原出资比例共同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对环境科技

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澳柯玛商务新增出资人民币3180万元,员工持股平台新增出资人民币2820万元。本次增资后,环境科技公司股本增加至11000万元,其中:澳柯玛商务出资5830万元,持有其53%股权,员工持股平台出资5170万元,持有其47%股权。

上述增资方中澳柯玛商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由青岛澳柯玛商用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用电器公司”)和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根据印度尼西亚有关法律法规在雅加达市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暂定公司名称为:PT AUMCA INDONESIA ELECTRICAL(中文名称:

澳柯玛(印尼)电器有限公司),具体以当地登记机构核定名称为准。该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如下:

PT AUMCA INDONESIA ELECTRICAL公司注册资本25亿印尼盾(折合人民币约125万元),其中:商用电器公司出资22.5亿印尼盾(折合人民币约112.5万元),持有其90%股权;进出口公司出资2.5亿印尼盾(折合人民币约12.5万元),持有其10%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公司商用、家用制冷产品的销售,具体营业范围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确定,存续期内有权无偿使用“AUCMA”商标。

PT AUMCA INDONESIA ELECTRICAL公司设立后,将在当地销售AUCMA品牌制冷产品,有助于扩大公司品牌在印度尼西亚乃至整个东南亚市场的知名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在当地的销量及市场占有率。

上述投资方商用电器公司、进出口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境外投资尚需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第三项、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谢彤阳先生辞去了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提议,同意增补孙明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其他各位董事的任期相同。

孙明铭先生,生于1971年12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94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公司分厂调度、组织处科员、工艺处工艺员,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组织处干事、投资发展处副处长、综合办副主任、主任、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等职;2015年6月至2018年10月历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集团”)纪律监察与信访稳定部部长兼青岛华通企业托管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通集团企业托管中心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华通集团总经理助理、党委行政办公室主任等职;2018年10月至今任华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青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第四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

第五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产业园公司”)以智能产业园为主要内容的工业厂房项目(以下简称“标的物”)将于2019年下半年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根据银行信贷政策和商业惯例,为推动该项目的顺利开展,同意信息产业园公司为购买标的物企业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反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融资的购买标的物企业在融资银行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

信息产业园公司在未将房产证过户给客户并在融资银行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以前,为购买标的物企业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行业商业惯例,有助于推动该项目的顺利开展。

同时,针对信息产业园公司收取的购买标的物企业不低于所购房款总金额50%的预付款,信息产业园公司须出具履约保函,并为出具履约保函的金融机构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综上,信息产业园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六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05)。

上述议案中,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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