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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星: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9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9-00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告中的简称与《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将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拟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尽快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新一届董监事会成员的提名、资格审查和召集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等程序。

一、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情况

2019 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议案》。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庆财先生、赵小伟女士、赵俊先生、任为荣先生、徐有印先生、陈祥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剑文先生、李地先生、吴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按照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换届完成之前,原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其董事职务。 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情况

2019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陈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上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前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换届完成之前,原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其监事职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

附件: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1、陈庆财,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及新加坡永久居留权,1988年获得上海医科大学临床药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得南京医科大学药理学博士学位,担任南京医科大学和南京工业大学的客座教授;是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万人计划”人才。陈先生创立了江苏省最早的民营新药研发机构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主导研发上市了中国第一支国产质子泵抑制剂注射剂。2003年1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董事长,现兼任南京奥赛康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8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12月奥赛康药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任奥赛康药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先生创建的“以健康为本的‘头尾创新’奥赛康管理模式”引领了奥赛康药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陈先生主导研发上市了20多个新药,承担过3项国家火炬计划、4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以及多项省市科技计划。先后获得中华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以及多个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荣获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南京市科技功臣、南京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主导奥赛康药业获得了江苏省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等。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48号文核准,本次重组完成后,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陈庆财作为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亦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完成后,伟瑞发展有限公司成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伟瑞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CHENHONGYU系陈庆财的女儿及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情况外,陈庆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庆财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陈庆财及其配偶及一致行动人张君茹通过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317,470,588股股份,

陈庆财之女及一致行动人CHEN HONGYU通过伟瑞发展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113,382,352股股份。

陈庆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ZHAO XIAOWEI,女,1963年出生,澳大利亚国籍。2011年11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副董事长,现兼任中亿伟业董事。赵女士曾任南京奥赛康副总经理、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副所长。赵女士具有实验师职称,于1986年毕业于南京医学院医学检验专业。赵女士曾因参与研制奥西康于2008年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48号文核准,本次重组完成后,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成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ZHAO XIAOWEI系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情况外,ZHAO XIAOWEI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ZHAO XIAOWEI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ZHAO XIAOWEI通过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143,617,647股股份。

ZHAO XIAOWEI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赵俊,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11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副董事长,现兼任苏洋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赵先生曾任南京奥赛康副总经理、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副所长。赵先生具有主管药师、高

级工程师职称,于2008年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生物化工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于2016年获南京大学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赵先生曾因参与研制奥西康、奥诺先等,先后于2008年、2010年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48号文核准,本次重组完成后,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成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赵俊系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情况外,赵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俊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赵俊通过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143,617,647股股份。

赵俊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任为荣,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7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先生曾任扬州奥赛康财务总监、扬州制药厂财务副部长。任先生系注册会计师,并具有会计师职称,于1991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财务会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17年获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任为荣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为荣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48号文核准,本次重组完成后,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任为荣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的股权。

任为荣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5、徐有印,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7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海济投资董事。徐先生曾任奥赛康药业销售总监、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大区销售经理。徐先生于1991年毕业于蚌埠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获医学学士学位,于2007年获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徐有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有印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48号文核准,本次重组完成后,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徐有印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的股权。

徐有印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6、陈祥峰,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9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总工程师。陈先生曾任奥赛康药业药物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海光研究所副所长。陈先生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2009年获得南京工业大学制药工程硕士学位。

陈祥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祥峰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48号文核准,本次重组完成后,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

份,陈祥峰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的股权。

陈祥峰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1、刘剑文,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剑文先生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1986年7月至1999年12月,先后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5月至今任辽宁大学特聘教授。

刘剑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剑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刘剑文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李地,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1995年4月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执行总监;2015年3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执业)称号;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退休。

李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地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吴晓明,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药学院化学制药专业毕业,日本九州大学获药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68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常务副校长,校长。

吴晓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晓明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吴晓明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三、非职工监事

1、陈靖,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7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监事,现兼任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陈先生曾任奥赛康药业总经理助理。陈先生于2005年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48号文核准,本次重组完成后,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陈靖系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除上述情况外,陈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靖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48号文核准,本次重组完成后,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17,470,588股股份,陈靖持有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38%的股权。

陈靖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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