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1月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2019年1月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生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调整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