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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9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1月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2019年1月8日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胡小明女士、吴建华先生、沈梦晖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及为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及作用,发挥党组织在公司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党组织在公司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新增第八章“党建”章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调整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总额度内,不针对银行理财及非银行理财总额设限额;单笔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超过1亿元,单笔购买非银行理财产品不超过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调整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9-00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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