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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8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黎重林,监事会主席薛治祥,监事钱清友,副总经理颜呈祥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6月1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编号:

2018-042),公司董事黎重林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治祥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公司监事钱清友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公司副总经理颜呈祥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公司于2019年1月7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截止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自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至本公告日,薛治祥先生、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黎重林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成交均价(元/股)
黎重林集中竞价2018.09.1210000小于0.01%31.14

3、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黎重林285,0000.16%275,0000.15%
薛治祥855,0000.48%855,0000.48%
钱清友114,0000.06%114,0000.06%
颜呈祥285,0000.16%285,0000.16%

二、相关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黎重林先生、薛治祥先生、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黎重林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2、薛治祥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3、钱清友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4、颜呈祥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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