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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动力: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7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动力”)于2018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及未来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鑫达”)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巩固控制权,以达到和公司共同成长的目的,计划自2018年1月5日起未来12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2019年1月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天津鑫达通知,其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 股东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1、 增持人: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

时为巩固控制权,以达到和公司共同成长的目的。

3、 增持计划及规模:天津鑫达拟在2018年1月5日起未来12个月内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则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如通过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 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增持计划公告以来,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大,境外内金融市场波动剧烈,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达择机适度实施了相关增持工作。自2018年1月5日至2019年1月4日,天津鑫达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49,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7%,累计增持金额4,997,776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增持股份未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次股份增持前,天津鑫达持有公司股份49,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本次股份增持后,天津鑫达持有公司股份49,9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27%。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天津鑫达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

申请的条件。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及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 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满足《收购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本次增持股份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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